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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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成都离婚律师
夫妻一方单方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,这是法律所允许的。此时,也就是以诉讼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,但是否能够离婚,还需要经过法院的审判。这个过程中,进行离婚调解是必经的程序。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,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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